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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3 楼  
  网友 windy2009-10-14 18:21:55 发表评论
年度最佳藝人: 選擇 Artist of the Year
第 212 楼  
  网友 2009-10-14 18:01:43 发表评论
已投票,请知道的迈迷告知年度最佳的那个票怎么投
第 211 楼  
  网友 52M.J2009-10-14 17:28:42 发表评论
这些人,MJ已经走了,还要让他不安.....
第 210 楼  
  网友 Annie2009-10-14 16:55:32 发表评论
以MJ的才华,他用得着偷吗?强烈鄙视那些黑心小人!!!
第 209 楼  
  网友 王子2009-10-14 16:53:28 发表评论
是哦,这50%的钱拿走了,是从MJ的孩子、母亲,还有那些MJ捐助的人手里拿走了
第 208 楼  
  网友 王子2009-10-14 16:48:16 发表评论
麦克伦告诉他,遗产委员会向索尼提交了50首新歌,但索尼只选了其中一首,就是这首 ,索尼还真是用心良苦啊
第 207 楼  
  网友 安安2009-10-14 16:42:33 发表评论
要博出位也无须瞎诬蔑,还有许多人等着靠他发财,可惜死无对证!
第 206 楼  
  网友 2009-10-14 16:31:52 发表评论
安卡那东西```真恶心~
第 205 楼  
  网友 王子2009-10-14 16:24:23 发表评论
同意150楼的:钱到手了。总算心情大好
第 204 楼  
  网友 WSEE2009-10-14 16:01:38 发表评论
MJ的歌最好听,他的创作才华无人能及,一个人一辈子只有一首好听的出名的歌作者多如牛毛,保罗·安卡你算个屁啊,这首歌感觉一般,只是MJ唱的我才喜欢.....
第 203 楼  
  网友 AIMJ2009-10-14 15:57:31 发表评论
既然是一起创作的,MJ生前一直没有以个人名字发表,怎么叫;偷....天下还有MJ说理的地方吗?我的心啊,拔凉啊,好像看见MJ流泪了.......
第 202 楼  
  网友 飞丝MikeSilk2009-10-14 15:40:33 发表评论
疯狗乱说,看看大家怎么说的你吧,MJ写的你写得出来吗?你做给老子看看!
第 201 楼  
  网友 windy2009-10-14 15:30:03 发表评论
我投了.剛沒貼完的:
保羅安卡,現在,既然你拿到了一些錢,也許可以用來幫MJ的孩子給那隻斷腿的狗裝上義肢
第 200 楼  
  网友 网友2009-10-14 15:20:40 发表评论
MJ不在这里保护自己,sony是发布这首歌的那个,不是MJ。它确实是演示不是实物,MJ会很生气把这首歌曲发布成这样的。他是至善论者,这首歌曲不是完善的,sony让他的兄弟唱背景并且增加了乐器。我不认为MJ会赞许它发行,当然sony只为金钱!sony,AEQ是贪婪的,MJ恨sony.
第 199 楼  
  网友 MJlover-72009-10-14 15:02:06 发表评论
Windy,你英文好,快上ABC的AMA投Michael一票吧,我已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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