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评论内容
第 51 楼  
  网友 MJJCN-徐琛2009-12-05 23:16:11 发表评论
说得太好!他们要告,把我们这些歌迷都算上好了!
第 50 楼  
  网友 棉棉熊爱MJ2009-12-05 22:52:02 发表评论
说的好,加油MJJCN 迈迈会保佑咱们,我们永远在一起~!FIGHT ON
第 49 楼  
  网友 支持2009-12-05 22:22:25 发表评论
顺便说一下,我周围有过类似案例。正义的一方指出了另一方的荒谬之处,但另一方向法院起诉,就是在西安市长安区。结果官司打赢了,强令正义的一方赔款,道歉。绝对真实的案例。中国的法院猫腻太多,做事情切不能太浪漫。歌迷一腔热情很真挚,但法官对MJ又不一定了解,所以,官司一定要现实、慎重。
第 48 楼  
  网友 支持2009-12-05 22:13:59 发表评论
对于这种事情,一定要坚决抗争,想想MJ受过的无数案例。但对方是西安地区的书商,上诉法院又是西安地区碑林区的,所以其中必定会很多潜在劣势。我本身就是在西安的。
第 47 楼  
  网友 Osissi2009-12-05 19:45:55 发表评论
"这场官司就好比一次阑尾炎手术,看上去挺可怕的(开刀了哦),但实际上不会对MJJCN产生任何实质性的损害,更不会有什么可怕的后果。西安交大出版社之流,不过就是一段无用的盲肠,割掉了,我们大家心情会更愉快。"
说的太好了,我忍不住在电脑前拍手大笑。
第 46 楼  
  网友 双手2009-12-05 18:48:58 发表评论
鼓掌!!!
第 45 楼  
  网友 lanyin3142009-12-05 15:56:15 发表评论
说的对!~!
第 44 楼  
  网友 hynwwt2009-12-05 15:30:38 发表评论
说的太好了,真迈迷也。
第 43 楼  
  网友 2009-12-05 14:13:38 发表评论
支持打到底,要是没钱打GS,我们迈迷们每人出点钱,倍他们玩到底
第 42 楼  
  网友 zl2009-12-05 12:33:39 发表评论
支持MJJCN,强烈抵制那些散播不实报道一味谋取利益的无耻行为
第 41 楼  
  网友 飞丝MikeSilk2009-12-05 11:03:13 发表评论
支持MJJ!
第 40 楼  
  网友 在我心2009-12-05 09:06:50 发表评论
呵 该出版社的真正目的 昭然若揭 大家都心知肚明 可笑 可叹 可悲啊
第 39 楼  
  网友 Sharon2009-12-05 07:56:11 发表评论
这个什么大学的出版社还要告MJJCN,真是耸人听闻呀,不就是想要炒作自己一把么?!当我们是傻瓜呀。真不知道他们拿什么去教学生!
第 38 楼  
  网友 强烈鄙视2009-12-05 07:12:35 发表评论
这种低档次的出版社居然还打着“西安大学”的旗号,真是给大学生们丢脸!我们不仅仅要抵制那本书,以后这家出版社出的所有东西都不买!
第 37 楼  
  网友 MJLOVER2009-12-05 05:33:08 发表评论
过辣,过瘾
2/5<<12345>>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