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MJJCN管理员之一)你好,
我看了关于“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起诉MJJCN”(http://www.mjjasia.com/show.aspx?id=5097&cid=68)的相关帖子,忍不住想说几句。
首先,MJJCN、Keen和你都没有任何错,遑论侵权。这个大家都看得出来,法院当然也不会例外。法官都是混迹于污水中的老油条,个个眼睛贼亮,还需要你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唾沫横飞的来教什么叫侵权?更何况,保不准倒霉的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还会碰上一个迈迷法官(请相信我,这个几率并不低)。
呵呵。你猜,这个案子谁会赢?
所以,我们现在可以明白原告的奇怪举动了吧:一方面气势汹汹的声称MJJCN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摇头摆尾,狂吠不止,似乎要生吞了我们;但另一方面却又只提出人民币一元钱的经济赔偿。是他们心地善良、道德高尚,不求金钱只求公正和名誉吗?不是!真正的原因是侵权案件的诉讼费是依诉讼标的的金额按相应比例收取的,换言之,索赔越高,诉讼费交得就越多。对于这样一个几乎没有胜算的官司,诉讼费当然是越低越好。所以,他们只敢提一元钱的经济索赔,顺便表示自己的高风亮节。要是他们胜算很大,我估计一个亿的索赔原告都嫌不过瘾。
哼,都是绿林老响马了,卖TM什么酸甜蒙汗药?当我们大家是三岁小孩子吗?
(二)
既然明知道官司打不赢,为什么他们还要这么大张旗鼓的来起诉呢?那不是又费马达又费电吗?
官司的赢家并不仅限于胜诉方。MJJCN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目共睹。搭上了这趟快车,就等于低价做了一次巨大的广告——MJJCN因为《最后的岁月》被告啦,原告说《最后的岁月》里面有很多Michael从未被披露过的东西呢。如果再有他们那条线上的媒体朋友(或是花钱请来的枪手)在电视报纸上一鼓吹,人们的好奇心就会被激起。
好奇心会产生购买欲。
另外,官司也可能会成为某些人开脱责任的借口:书卖不好,策划者是要背书甚至承担责任的(要不你选书不准,要不你推广有问题)。但是如果一起诉,策划者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说,书卖得不好不是我的问题,而是有人搞破坏,并且我已经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啦。
脏水一泼,大事化小,顺利过关。
西安交大出版社,还是大学的出版社。现在的大学都教人走歪门邪道泼脏水了吗?
说不定要不了多久我们就会这样骂人:你念大学。你才念大学!你们全家都念大学!
(三)
所以七七,这场官司就好比一次阑尾炎手术,看上去挺可怕的(开刀了哦),但实际上不会对MJJCN产生任何实质性的损害,更不会有什么可怕的后果。西安交大出版社之流,不过就是一段无用的盲肠,割掉了,我们大家心情会更愉快。
所以,别生气,不值得。更犯不着联合遗产委员会提什么反诉,那样只会给他们以更多的炒作借口。默默而认真的把官司打完,不对媒体说一个字,我自己觉得就是最好的反击。西安交大出版社之流喜欢玩非主流,就让他玩吧,有人免费当瓜娃子让大家取笑,我们乐得看笑话。
就是这样。
祝:旗开得胜。
行业内人士:unicorn
(注:这封信完全是我自己的观点,与MJJCN无关。要是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有什么不满,可以把我也告了。)


说得好,笔者文采了得,让人开胃,我喜欢!
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