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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迈克尔·杰克逊的验尸报告

[日期:2010-02-23] 来源:MJJCN.com  作者:rednight [字体: ]

文/ rednight

(注:本文可能包含令人不适的内容。未成年人请勿入内。读者在阅读时亦请注意。)

我从来未曾在这样充满喜庆祥和气氛的日子里干过这样让人悲伤的事情。当外面除夕的的焰火升腾的时候我读完了23页的MJ尸检报告。在读这报告的时候,我几乎时时刻刻要和自己的情感战斗,避免陷入感情奔泻、失去理性的境地。这是一个痛苦的磨人的过程,挑战着我多年来一直引以为荣的专业性。在我行医的时候,我可以对自己的亲人下刀而不会手抖,因为我知道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而且我相信我可以做得到。然而这次却时时处处会生出无助感来,而后又因为无助而悲伤。

这份报告来自网络,据说原版有51页。我读的这部分只包括现场初步勘查、外观描述、大体解剖、麻醉学咨询报告、毒理学检验的小节和8月7日取头发的记录。从报告的内容来看还应该有毒理学检验的详细报告和组织病理学的结果,但未包含在这份报告内。从取头发记录来看,尸体至少经历过2次正式的法医学检验。我看到的这份是检方提供的,而不是其家人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的。

在医学和法医学上,尸体检验具有盖棺定论的效力。当疾病诊断不明时,尸体检验常常可以提供最确切可靠的结果。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这种疾病/中毒/创伤对人体造成的病理学改变结果是已知的,且检验者保持客观的态度和巨细无遗的操作。

这起案件是由检方提起诉讼的公诉案件。在美国许多公开审理的案件的法律文件(例如尸检报告之类重要的证据)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查阅。根据现有的资料,我觉得这份尸检报告的来源不一定是非法的。当然我对美国法律所知不多,也可能理解有误。

这份报告的出具方是加州检方,编号2009-04415,现场法医勘查和大体检查由Elissa Fleak进行,由LAPD凶杀组的S. Smith探员等执法人员见证。

先来说一下法医报告中的死亡过程描述。

根据报告中描述,Murray12:00发现MJ没有呼吸,于是将他放在地板上进行人工心外按压(CPR)。12:26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给予两次心二联(肾上腺素和阿托品)心内注射,继续CPR,气管插管手动辅助呼吸,并且电击复律(美国处理怀疑猝死患者的标准ACLS程序)。但是尽管如此,急救人员发现MJ瞳孔散大固定,对抢救措施没有反应。(注:从急救人员的描述来看,MJ此时已经死亡。按照常规,急救人员会当场宣布死亡。)然而在Murray的要求下,MJ(注:确切地说是MJ的尸体)被送往加州大学医学中心。在救护车上的抢救医嘱都是Murray下达的(注:这是比较不寻常的情况。美国的急救制度和中国不同。急救、消防等系统是一体化的。因此3分钟内应911电话赶到MJ家的并不是开救护车的医务人员,而是消防队员。美国的消防队员都要接受医务急救培训,有进行医学急救的资格,但是更多的抢救医嘱需要由临床医师来下达。因此正常情况下要到医院有临床医师接诊后才会有进一步的抢救措施。但是Murray恰好是医师,有资格下医嘱,所以急救人员会执行他的要求。在这里并没有说明,从MJ家里到医院的路上Murray具体开出了哪些医嘱)。

到达医院时接诊医生发现MJ没有心跳。于是在人工通气的同时,进行中心静脉插管(注:也就是把长长的细管通过锁骨下或颈部的大静脉直接插到右心房,可以保证药物的有效输送)和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注:简称IABP,就是通过腹股沟的大动脉向上把一个长导管放到主动脉根部,这个导管头端有一个气囊。当心脏搏动的时候,气囊会有规律地打气、放气,目的是增加进入冠状动脉的血流。冠状动脉是供应心肌血液的重要血管)。

(注:根据上述的描述,急救人员和UCLA医学中心的医务人员施予了人类目前技术能够达到的最大努力来抢救这个心跳呼吸骤停者。)

尽管尽了如此多的努力,然而MJ却没有任何生命迹象。14:26 Cooper医生宣告病人死亡。

(注:这再一次证实了急救人员的观点,也就是说当他们到达的时候,MJ已经死亡。因此事后的一切医疗措施没有发生任何效用)。
病史记录中记载该死者没有心脏病史,正在为计划中的演唱会进行高强度的排练。除了Murray提供的丙泊酚静脉用药外,该死者近日服用的口服处方药物包括:

clonazepam(注:氯硝西泮,有抗痉挛、镇静、安眠作用,主要当作抗癜痫药来用。),

diazepam(注:安定,有镇静、安眠作用,主要当作抗焦虑药物来使用),

lorazepam(注:劳拉西泮,有镇静最用,主要当作抗焦虑药物来使用),

(注:这三种药物作用机制相似,都是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具有一定的抗焦虑作用,有助于治疗焦虑引起的失眠。但是也有抑制呼吸和心跳的副作用。其中氯硝西泮具有比较明显的成瘾性。在我国按照精神类药物特殊管理。)

trazodone,(注:曲唑酮,是一种5-羟色胺的再摄取抑制剂[SSRI],用于治疗抑郁症、和伴随抑郁症的焦虑症,以及药物依赖戒断者的情绪障碍,还能延长睡眠时间,减少睡眠中觉醒的次数。并且具有轻微的肌肉松弛作用。该药物还有外周的a-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断作用,可以引起体位性低血压。这一点很重要,而且没人注意。)

Flomax (该药品的通用名是tamsulosin,即国内常用的坦洛新,商品名叫哈乐,是一种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能选择性选择性阻断α1A受体,降低男性前列腺部位的尿道压力,改善前列腺增生患者的排尿困难的症状。其副作用是体位性低血压,可能会出现头晕、步履蹒跚。这一点很重要,而且没人注意。) 

(注:上述所有药物都是合法的处方药,用于治疗常见的情感障碍[对于精神科来说,焦虑和抑郁是常见的疾病,就像头痛、感冒对于内科一样]和良性的躯体疾病[良性前列腺增生]。这些药物不包含任何可以引发欣快感、从而产生滥用的吗啡类或其它非典型的中枢兴奋剂。所以说MJ没有毒瘾。这里没有任何“肮脏”的见不得人的东西。

然而,这是一张不合理的处方组合。

首先,MJ重叠地服用了三种作用机制类似的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虽然不知道具体剂量,但是这显然不是一种聪明的用药组合。

其次,曲唑酮和坦洛新都有α肾上腺素能受体的阻断作用。α肾上腺素能受体遍布于全身血管,特别是动脉。主要作用是当它被激动的时候,引起血管收缩,从而升高血压。这种生理效应对于维持正常血压和运动时提高血压保证身体的需要,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当α肾上腺素能受体被阻断,这个人可能就不能适应剧烈的体位变化[例如跳来跳去、忽然蹲下忽然起来的舞蹈],对激烈运动的耐受性也会降低。我记得某个报导TII演唱会的记者说过,MJ看上去很虚弱,排练前几天时,开始舞了一段就出现要晕倒的样子。这有可能就是药物的副作用引起的。另外,丙泊酚也有降低血压抑制心跳的作用。此时联用其它α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断剂会使情况变得更糟,不能维持起码的血压。

第三,MJ的主诉如果是失眠的话,医生应该给他处方更有效的帮助睡眠的药物。例如唑吡坦[商品名思诺思,是美国最畅销的安眠药]。这个药的特点是起效快,而且“宿醉”症状较少,第二天醒来可以保持清醒头脑。短期服用也不会上瘾。又如苯巴比妥,其实催眠效果很好,但是有肝脏毒性和成瘾性,现在在美国用得很少。失眠还可以用物理疗法[听舒缓的音乐、泡热水澡、抱毛绒玩具和抱毯、接受按摩、闻芳香的味道等等]和精神治疗法来治疗。如果失眠的确是来自太大的工作压力,他也可以暂停工作或者换个工作。任何辉煌的演唱会都不如他的健康和生命重要。)

接下去是现场调查。

法医在6月25日当天晚上19:10与助理探员E. Winter一起到达了MJ的家进行现场调查,在现场呆了70分钟,并且取了样。法医描述道,这是一个整洁安静的高档住宅(注:这和传说中MJ的家人当天下午就开始搬那幢房子里的东西不符。但是那个传说本身也不怎么可信)。法医明确描述道,MJ过世的房间不是他平时使用的卧室,这房间里放着静脉注射需要的医疗用品和氧气桶(注:这间卧室很可能被当作治疗室来使用。当时法医没有检查桶里是否有气。但后续报告中,七月初别人检查的时候发现氧气桶里已经没有气。不知是当时就没有还是后来漏光了)。

这间房间里有一张桌子,放着一部电话,一盏灯,各种处方药物和注射用具以及医用手套,还有几个空的橙汁罐子。床左侧有一个沙发。据说Murray夜间就坐在这张沙发上照看他的病人。

MJ过世的床是一张中等大小(queen size)的双人床,床上的被子掀开着,人躺卧的痕迹位于床的左侧(注:法医并没有说明这里的左侧是指从床头方向还是从床脚的方向。但是从上下文的描述和一般人的习惯来看,应该是她站在床脚时看到的床的左侧。MJ仰面躺在上面时应该是右侧身体朝向床外。医务人员处置病人时一般习惯站在病人右侧,因此病人睡在双人床的左侧符合医疗操作的常规。这再一次提示他躺上这张床就是为了接受医疗。)。

在床左侧近中间的部分铺着一条蓝色的衬着塑料的棉垫(注:我看到这段时就不行了,直想把头往墙上撞。卿本佳人,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好吧,回归工作状态。这个东西是尿垫。为了预防在丙泊酚的作用下他失去知觉后失去控制污染床褥而用。现场有这种东西,提示他是在有准备的情况下用丙泊酚的。这种准备可能是他自己意识到而要求做的,也可能是医生替他做的)。

在床上靠近床脚的地方有一串木珠和一管牙膏(注:说一下木珠。以前泄露的尸检报告中曾经提到说MJ有“褥疮”,现在看来是对医学名词的错误的解读。MJ的背部下方有“压痕”,法医观察后认为与床上的木珠形状、大小相同。应该是当晚他无意中把木珠压在身下。因为被深度麻醉无法动弹,所以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而形成了压痕。如果反复有这种情况,真的出现褥疮也是有可能的。)。

床右侧有各种东西,包括书、笔记本电脑、眼镜(注:对一个可能晚上睡不着觉的人来说,这些东西没什么奇怪的)。

然而,现场描述中有一样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

在床脚后的一张凳子上还有一瓶密封的尿液。(注:这是很不寻常的东西。法医没有描述这“一瓶”的量是多少或者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瓶子、怎样密封的,也没有描述她如何判断这确实就是尿液。这份报告的现场取样的物品目录详细列于附录3A,但是附录3A中都是现场的药品,没有包括这个瓶子的内容物。

我先假设她的判断是正确的,这的确是尿液。为什么说这瓶尿液不寻常呢?因为这显然不是一样会出现在普通人的卧室里的东西!

根据现场描述,这是所豪宅。尽管这间卧室不是主卧室,没有内置的卫生间,但是想来生活起居应该是很方便的,离卫生间应该不远。如果说Murray为了证明自己夜间尽职看护MJ,连上卫生间都不敢走开,那么它应该是比较大的一瓶,至少有300-500ml,而且会放在比较隐秘的地方。但是现在的情况不是这样。它被特意放在床脚的一张椅子上,放在一个显眼的位置,一个很容易拿放的地方。

既然不是Murray的,就有可能是MJ的。

这是怎么来的呢?不像是夜间方便而产生的。否则更有可能是在夜壶里,而且同样会被放在隐秘的地方,没有必要放在显眼处。这个东西出现在现场,应该是有人特意留出来的。

谁把它留在这样的地方呢?应该不是MJ自己。因为他已经被深度麻醉。应该也不是急救人员。后面的MJ的验尸记录中确实有MJ被置入了导尿管的描述。但是法医的病史记录中没有描述这是夜里Murray给MJ放的,或者是急救人员放的,还是UCLA的急诊医师给放的。根据急救法则,留置导尿观察尿量并不是最紧急最优先的措施。当急救人员到场时MJ始终未曾恢复过心跳和呼吸,所以当时急救人员应该忙于进行心肺复苏,不太可能去给他放置导尿管。这个东西应该是当晚MJ家中的人放的。很有可能就是Murray。因为他一夜和MJ同处一室。

为什么Murray[或者其它人]要把一瓶密封的尿液放在MJ过世的现场?这是一个非常蹊跷的问题。我马上想到了运动员用藏在身上的别人的尿液标本当作自己的标本来逃避兴奋剂检查的案例。

所以,问题又回到起点:这到底是谁的尿液?看似有人希望别人认为它是MJ前一夜的。也许那人希望就此可以证明那一夜发生过什么,或者没有发生过什么。然而由于不知名的原因,这个精心准备的证物没有派上用处。事实上正式的尸检中也的确采了MJ的尿液标本进行检测,只不过那标本是采自MJ体内。

这个可疑的瓶子,让我嗅到了阴谋的味道。

再接下去是初步的大体检查。

这项检查在6月25日当日晚上18:10左右,发生在医院中。法医详细记录了当时的室温为68华氏度(注:这说明当时MJ就被放在房间中,没有被冷冻。所以需要记录房间温度以判断他的死亡时间以及尸体的表现是否有异常。在死后的征象中,当死者所处的环境比较恒定时,尸体温度是比较可靠的判断死亡时间的参数,比尸僵和尸斑更准确。然而,法医却没有记录尸体本身的温度,因此没法根据尸体的温度来推算MJ具体的死亡时间。这是一个比较明显的疏忽。法医显然是觉得这个人的死亡过程和死亡时间非常清楚,不需要再详细调查。然而事实果真是如此吗?至少我并没有确切的答案。比如,MJ究竟是在12:00左右被Murray发现没有呼吸时刚刚死亡,还是在10:00-11:00他平时该起床的时间就被发现已经死亡了?)。

此时尸体全身均没有尸僵现象。(注:这里却有蹊跷。尸僵似乎来得太晚。通常死后1-3小时就会有尸僵,4-6小时发展到全身,12-24小时达到顶峰。 假如认为Murray的叙述是正确的,也就是说MJ在当日12:00左右出现呼吸停止[达到生物学死亡],那么距离法医检查的时间已经有6小时左右。就算把生物学死亡时间延迟到UCLA医学中心宣布死亡的时间[14:26],那样算来也有将近4小时了。MJ的尸体应该有明显的尸僵,并且发展到全身。

为什么这个法医没有发现尸僵呢?首先把MJ死亡时间晚于14:26这个可能性排除。再来回顾尸僵形成较晚的其它原因。这里的原因包括:患者年老体弱、长期瘫痪或卧床而肌肉较少、使用过肌肉松弛药物等等。MJ的健康虽然不算好,但是肯定没有到肌肉过少的地步。因此需要考虑肌肉松弛药物的影响。比如曲唑酮就有肌肉松弛的作用。现场发现了处方药替扎尼丁[Tizanidine],这也是一个肌肉松弛药。但是这个药物不在毒理学检测的报告中,也没有列在Murray叙述的MJ当前服用的药物清单中。

MJ是否被注射过其它肌松药物就不得而知了。在大手术中,为了使患者的肌肉放松从而方便医生操作,或者是为了抑制患者的自助呼吸从而充分地使用呼吸机控制通气量,会在患者麻醉后给予肌松药。传统上会用箭毒素,或者结构类似的药物。用了这类药物后患者全身的肌肉会失去控制而松弛。此时必须使用气管插管,给予人工呼吸,否则患者几分钟内就会死亡。箭毒素起效非常快,代谢也非常快,几分钟内就代谢完了,很难被察觉。间谍小说中曾有用箭毒素进行暗杀的描写。MJ的毒理学报告中没有检测过箭毒素。现场也没有发现箭毒素的空瓶。)

尸斑符合卧位的姿势,指压可以褪色。(注:这时尸斑仍处于坠积期,从这个特点可以推断死亡时间在12小时内。但是尸斑不能精确判断死亡时间。)

检查结束后尸体才被送到法医中心。

法医记录道:根据与其驾照照片的目视比对,确认死者就是MJ(注: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在想MJ驾照照片不知是哪一年拍的)。外貌符合50岁男子的表现。死者除医院的病员长袍外无其它衣着(注:我本来不想把这句话写出来,感觉有些冒犯。但是转念一想,这符合急救入院的处置原则。美国医院的病人要把内外衣服都脱掉换上医院的病员服。如果是昏迷的急诊病人,会由护士来做这件事)。全口真牙无义齿。头发和眼珠的颜色都描述为棕色。头顶的头发有些稀疏,并且与假发相连(注:应该是“驳发”之类技术,就像张国荣曾经用过的那个长直发造型的制作方法一样)。

死者全身皮肤有块状深浅不一的色素异常(注:他患有白癜风,时至今日地球人都该知道了,只有那些刻意要诬蔑他的媒体还在装作不知道了吧?)。

死者前额上部靠近发际的地方有纹身(注:这是为了修饰发际线。在80年代中期的某些照片里就可以看到。可能和头部烧伤后一段时间内修补发型有关),同时也纹了眉毛、上下眼线和唇线。

死者的鼻尖部有一块很小的纱布。胸部有抢救留下的电击伤痕。口内可见气管插管和固定用的胶布。左颈部可见深筋脉插管,双侧腹股沟也可有插管(注:应该就是主动脉内球囊反搏的导管)。同时可见留置的导尿管。(注:要是在中国,这是很不寻常的情况。中国的医生会把气管插管、输液管和导尿管之类全部拔掉,以便让家属给死者穿上衣服。但是可能因为MJ家人要求调查。所以医务人员就原封不动地把抢救的器材都保留了下来。)

然而这根导尿管却又牵出疑问来。为了理解方便,既然讲到这里,我就打乱了次序,把第二天解剖的结果先拿出来讲。

报告中说死者膀胱中有550ml尿液。(注:这个量超过大多数人会感觉有尿意的阈值。但是MJ处于麻醉状态,应该没有感觉。)从尸体膀胱中提取到的尿液被送去化验。报告中还再次提到死者插着导尿管。

(注:这是非常反常的结果。本来抢救病人时,插导尿管也是一项常用的监护措施。目的是观察病人的尿量。比如说,如果每小时不到20ml,说明患者包括肾动脉在内的周围动脉没有得到有效的血流灌注,抢救成功率很低。反之,如果抢救措施跟上后,很快出现持续的尿液,说明肾脏得到了有效的血流灌注,抢救能够成功的可能性增大。所以这是一项很有价值的观察指标。为了计算新产生的尿量,在插进导尿管后,护士应该会马上把膀胱放空,然后开始计算每小时流出的尿液。也就是说,不管昨夜情况如何,死者的膀胱此时应该是空的。因为抢救措施并没有生效,MJ的肾脏中不会产生出新的尿液来。

来源:http://blog.sina.com.cn/u/165133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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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你,迈克尔杰克逊,可你,就这样走了。   (墨雨萱 ,10/04/2014 11:09:48 )
  也好难过,每次看到你的歌舞,,就是玲儿流   (玲。。 ,06/20/2012 15:47:03 )
  我爱你,杰克 逊,,,,,也好想恋你,,   (玲儿。 ,06/20/2012 15:40:21 )
  MJ 我爱你,这辈子很大遗憾 没看到你的演唱   (chenchong ,07/11/2010 20:44:40 )
  心痛!我们的迈迈啊!   (w ,05/30/2010 16:5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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