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美联社报道,本周三,导演约翰·兰迪斯(John Landis)再度向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和百老汇演艺巨头倪德伦提起了近期以来的第二宗诉讼,指称杰克逊和倪德伦没有正当的权力去根据音乐录影改编《颤栗》(Thriller)音乐剧。
兰迪斯当年合写并执导了这个划时代的音乐录影。倪德伦公司本周早些时候宣布他们已经拿到了《颤栗》的改编权和杰克逊最畅销唱片的音乐授权。听到消息后,兰迪斯再度起诉,把“流行之王”和制作人詹姆斯·L·倪德伦(James L. Nederlander)的公司告上法院。

约翰·兰迪斯
兰迪斯的诉讼是要法官下令明示:杰克逊并没有充分的权力把《颤栗》录影的改编权转交给倪德伦,倪德伦也没有权力根据兰迪斯执导的《颤栗》录影和记录片来改编音乐剧。
兰迪斯的律师迈尔斯·J·费尔德曼(Miles J. Feldman)说,这位导演会在“必要的情况下”,阻止该音乐剧搬上舞台。
兰迪斯声称杰克逊获得了超过40万美元本该属于兰迪斯他自己的授权费。
就在几天前,兰迪斯就因为《颤栗》版税问题而提起对杰克逊的第一宗诉讼,指控杰克逊及其已经不再运作的制作公司Optimum有至少四年的时间没有向他支付版税和提供财务报告。兰迪斯当年与杰克逊签署的协议规定,他和杰克逊各自分享一半的利润。兰迪斯还指控说,杰克逊还不断授权根据《颤栗》录影改编的电子游戏、玩具和漫画书,所以他要求查帐。
这第一宗诉讼,兰迪斯是以自己公司(Levitsky制作公司)的名义提起的,5月11日,律师和法官将为此开会碰头;最新的第二宗诉讼,是以兰迪斯个人的名义提起的。
“我完全不理解,为什么他们还不把欠款和帐本交给约翰。”兰迪斯的律师评论说。
杰克逊的发言人目前都没有对此诉讼作出回应。倪德伦的官员则在今天告诉《纽约邮报》说,他们并不担心兰迪斯的诉讼会影响到他们的计划。

杰克逊与约翰·兰迪斯当年在《Black Or White》拍摄现场
约翰·兰迪斯在80年代拍摄过《美国狼人在伦敦》(An American Werewolf in London)、《布鲁斯兄弟》(The Blues Brothers)、《动物之屋》(Animal House)等著名电影,也执导了两部杰克逊的经典音乐录影:《颤栗》和《黑或白》(Black Or White)。
(迈克尔·杰克逊中国网 by Keen 2009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