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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兄弟错漏百出的证词
文中所谓“原告男童的骇人陈词”——大意是原告男童说杰克逊给他饮用了许多酒,还说杰克逊给他与弟弟看色情杂志,(检方的一个重要“证据”就是印有杰克逊与男童兄弟指纹的色情杂志。)说杰克逊当场“勃起”并与一个少女模型模拟性交,特别是证言杰克逊对他说“男人如何不手淫就会与狗性交”(注:FOX的报导是“去强奸女孩”)并最终“手淫”了他。任何人看到这些文字都可能会骂一声“变态”!而没有去考虑这些证词最否真实。对于这些没有任何当事者之外的人在场证明的原告一家之言,该如何去判定真假?只有从男童本人的信誉度去作分辩了。而辩方律师就是这样做的,他把原告的信誉度打击得体无完肤,不仅仅是男童本人,还有其一个重要证人,就是男童弟弟。奇怪的是,男童弟弟作为“亲眼目睹”哥哥被杰克逊“性侵犯”的唯一证人,文章却几乎没有提起,原因很简单,作者根本不想提起,或者说没信心提起,因为男童弟弟的证词已经被当庭揭穿,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骗子!请看以下场景。
场景一:(辩方律师拿出一本色情杂志《阁楼之出轨边缘》,这是美国合法出版的成年刊物,检方声称是在杰克逊的卧室搜到,上面有杰克逊与男童兄弟的指纹,这是检方的“重要证物”,指杰克逊曾以色情杂志引诱男童。) 辩方律师:迈克尔从来没有给你看过这本色情杂志是吗? 男童弟弟:他给我看过! 辩方律师:你确定? 男童弟弟:是的! 此时辩方律师转向陪审团指:这本杂志发行于2003年8月,而原告一家最后一次离开永无乡庄园却是在2003年3月,迈克尔怎么可能在2003年3月之前给原告男童兄弟观看在2003年8的出版的杂志?! 男童弟弟赶紧改口:哦,我说的并不是这一本,是其他类似的杂志。 (法庭内一片哗然!) 英国天空电视台新闻对此报道说:那本杂志将对检方和警方是重创。因为看上去,那本杂志是栽赃。如果被证明,整个案子就要撤消了!(事后有人猜测,可能是检方搜到这本杂志后,在原告没有带手套的情况下,就让他们翻看辩认。但检方否认此一说法,所以,这本杂志究竟是如何印有原告指纹的,还是个迷。)
再说说《永无乡》为什么没有提到男童弟弟在法庭上作证说他“亲眼目睹”杰克逊“性侵犯”他哥哥的证词?看完下证词节录就会明白。
场景二:(警铃问题。杰克逊的卧室装有警铃,一有人接近就会响起。而男童弟弟曾两次偷看到杰克逊在卧室里侵犯他哥哥,而居然警铃都没有惊动杰克逊。) 辩方律师:你每次一进那房里,是不是警报就关了? 男童弟弟:是的 辩方律师:你见过迈克尔曾关闭过警铃吗? 男童弟弟:没有。 辩方律师:那你每次进房间都听的到警报吗? 男童弟弟:是的。 辩方律师:那么你两次进入迈克尔的房间目击他猥亵你哥哥的时候,警铃响了吗? 男童弟弟:是的……但如果门是关的,迈克尔就听不到。
对此,人们不难产生以下疑问:门是关着的,杰克逊听不到,那他装警铃有什么用?如果门是关着的话,你又是怎么进去的?又是怎么看见的?
在一个谈论案情的电视节目中,一名电视观众说:“我认为这个弟弟是被人鼓动说出他想说的任何话。我母亲曾经告诉过我,在生活中,只要你说的是实话,你每一次说到它都不会变。如果是谎话,你每说一次就变一次。现在就是这样。”
男童弟弟作证后,美国媒体的报导几乎都以“谎言”作为大标题。检方根本没想到。这个所谓重要证人的证词反而成了审判转向有利于辩方一方的转折点!
此外,关于杰克逊提供酒精饮品给男童兄弟,男童弟弟与男童姐姐的证词都被辩方律师指出了其中漏洞:男童弟弟一开始对警方说,杰克逊给他们喝的是“红酒”,但到了法庭上,却又变成“白酒”了。男童姐姐证言说她看见过杰克逊在永无乡乡庄园的酒窖里给弟弟们倒酒喝。但在辩方律师的盘诘下,她改口了。她承认自己当时是这样告诉治安部的调查员是因为她身在酒窖,所以猜测杰克逊给他们倒的就是酒。但只是猜测。“那时我太年轻了,”她这样推说,“我不知道我说的每一个细节是否正确。”
而至于最重要的男童本人作证的情况,可以从下面几个场景中判断他的证词是否具有可信度。
场景一:(原告一家称迈克尔指使助手把他们拘禁在永无乡庄园并“性侵犯”了他,后来他们才“逃跑”了出来。有趣的是,他们是再三的“逃跑。”) 辩方律师:阿维佐先生,你全家曾免费在永无乡乡呆了几个星期,对吗? 原告男童:是的。 辩方律师:你们的饮食是杰克逊先生付的钱,对吧? 原告男童:可能吧。是的。 辩方律师:那你知道还会有其他人为此付款吗? 原告男童:不知道。我很肯定是迈克尔。 辩方律师:你往返都坐的是豪华轿车,对吗? 原告男童:是的。 辩方律师:你还坐过一次劳斯莱斯,对吗? 原告男童:不,我只是和耶苏从永无乡逃走的时候坐了劳斯莱斯。 辩方律师:当你"逃跑"的时候? 原告男童:是的。 辩方律师:但你后来又回去了——在你"逃跑"后多久你又回去了呢? 原告男童:我想几天后吧。 辩方律师:好的。好的。当你"逃跑"时,耶苏带着你们去了哪里呢? 原告男童:他带我去了我祖母的房子。 辩方律师:两天后你又和文尼一起回来了?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是不是两天,也许是几天后。 辩方律师:于是你回来了,然后你又第二次"逃跑",对吗? 原告男童:我认为是这样。管他呢。 辩方律师:然后你又回来,接着再第三次"逃跑",对吗? 原告男童:不对。 辩方律师:那么,好像是有三次"逃跑"吧,不是吗?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 场景二:(原告男童在法庭上承认,他曾告诉他中学的校长说杰克逊“从没有对他做过任何坏事”) 辩方律师:你是否曾对Alpert(中学校长)说过杰克逊不曾不恰当地触摸过你? 原告男童:我不记得很清楚了。 辩方律师:你不是很记得(说过)杰克逊不曾不恰当地触摸过你? 原告男童:恩,我很肯定我说过,因为他是校长。 辩方律师:Alpert先生曾看着你的双眼问到迈克尔.杰克逊是否对你做过什么,是不是? 原告男童:我告诉他迈克尔什么都没对我做过 辩方律师:而第二次你还是告诉他说‘没有,他没有不恰当地触摸过我。’是不是?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 辩方律师:对话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原告男童:我相信那是我在永无乡回来后的事。(即所谓“性侵犯事件”发生之后) 辩方律师:他(校长)说,“看着我,看着我……如果你不告诉我真相我就不能帮你——真的有事发生过吗?”是不是? 原告男童:是的。 辩方律师:那你是不是回答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原告男童:是的。 (法庭内哗然,检控官摇头叹息。第二天,原童男童解释道,当初没有对校长说出"实情"是因为尴尬。) 场景三:(关于被“绑架” )
辩方律师:你们在酒店报警了吗? 原告男童:没有。 辩方律师:你们在外出购物的时候尖叫过救命吗? 原告男童:没有。 辩方律师:你们呆在祖母家里的时候报警了吗? 原告男童:没有。 辩方律师:你和社工谈过关于被绑架的事情吗? 原告男童:没有。 场景四:
辩方律师:你告诉了治安官那边,是不是?说你的病好了后,就觉得迈克尔抛弃了你。 原告男童:是的。
此外,男童证言杰克逊对他说“男人如何不手淫就会与狗性交”(或“去强奸女孩”),但在另一调查文件中,他说这些话是祖母跟他说的。辩方律师质问他为什么要在法庭上改变口供,他如此回答:杰克逊与祖母跟他说过同一句话。 对于原告男童在法庭上的表现,一位在场记者评论道:当男童在陈述自己受到迈克尔“性侵犯”时,平静得像在说别人的故事,但当他说到某次在永无乡庄园迈克尔迨慢了他的时候,脸上才开始出现激动的情绪。 CBS法律专家安德鲁·科恩评论道:“这个据称的猥亵受害者并没有在法庭上表现得像一个受害者。在检方这个案子的关键核心时刻,男童的故事却没有一处在质疑之下是没有漏洞、精确可靠的。
“有时闷闷不乐,有时争强好胜,有时放肆无礼,有时逃避推脱,这个男童在法庭上的表现更像一个小流氓,而不是一个刑事受害者。
“这个年轻人对关于他癌症辩方律师题的回答,让人觉得他是把自己的疾病当成了一把宝剑而非一面盾牌,不切实际的,甚至有时是冒犯性的期望着得到杰克逊及整个世界对他的‘偿还’。
“他更像一个折磨杰克逊而不是杰克逊折磨他的人。我很难相信这样一个年轻人会允许杰克逊来猥亵他。
“原告男童明白地抱怨说杰克逊收回了一辆曾给他一家人使用的汽车,然后又抱怨说杰克逊给他的手表并不值杰克逊告诉他的价格。如果这就是感激,如果这就是感谢,那么现在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
他作证的时候,他讲话的样子看起来更像是在背诵一个刚刚读过的故事,而不是在重述自己的经历。如此看来,他看上去更像一个排演编造过度的人,而不仅仅是一个经过教唆指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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